2020年度危险废物管理已全面启动申报,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产废单位在填报时因没有看清填报要求或对填报要求理解有误,导致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我们汇总了几个填报中的常见错误供大家参考:
错误一:基本信息
如下图所示,部分企业碰到无法填报表一中“设施所在街道(乡镇)”的情况,
正确操作:在“设置” -“我的企业”-“变更单位信息”中进行填报,且只有在完成变更单位信息以后生成的管理计划才会显示街镇。
错误二:危废产生情况
1.产废单位在开具联单时经常碰到无法添加危废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在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时,表 3中添加的废物危废类型为“次生危废”,可以在“基础数据”→“危废信息”中修改。
2. 未填写危废“本年度计划产生量”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错误三:
危废减量化计划和措施
表4中需填写一条以上的减少危废产生量、危害性的计划和措施,如采用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的能源,提供先进的设备,培育先进的技术,提高清洁的生产水平;按照相关规定建造废物处理点,对废水、废气、废渣先自行进行处理,再集中处理等。
错误四: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1.贮存设施名称为存放危废的场所名称,如危废存放间、危废仓库等,部分单位将其填写成了存放危废的容器。
2.要求列出本年度计划处置的危废种类、处置量、处置单位,三个要素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错误五:
环评和自行利用处置措施
1.表6中环评名称应为 环评报告文本上的项目名称:
2.审批文号应为 环评审批意见上的文号,如:金环许[2019]17号; 审批单位为环评审批意见上的发文单位,如:上海市金山区环境保护局。
错误六:
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1.未按填报字段完整填报
表格中要求填报上年度受到的环保检查、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三大项内容,需列明检查监测单位、检查监测时间、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监测项目、监测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时间、信息公开平台等。
2.危废比较分析
要求列明上年实际产生的危废种类、产生量、处置量、处置单位、年末库存量,并需将上年实际危废情况与上年制定的管理计划做对比分析。